高贵三潭景区位于广水市区北35公里,鄂豫两省交汇处,面积52平方公里,景区主要有三潭瀑布、小三潭瀑布、大贵山、小贵山、杨公岭、青檀林等多处自然景观,有雄关古道平靖关、烽火台、纪念明朝忠烈杨涟的杨公岭等关寨文化和抗战文化的人文景观。景区1985年6月正式营业,1991年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1997年被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堰丹江口市武当大明峰景区
武当大明峰景区位于十堰丹江口市官山镇,海拔1316米,面积39平方公里,累计投入8亿余元,建成了玉顶玉殿、悬空栈道、龙坊石雕观景台、一线天、南天门、烈士陵园党建团建基地等景点,打造了飞拉达(攀岩)、天空玻璃桥、悬崖秋千、高空滑索、玻璃水滑、步步惊心、丛林穿越等娱乐体验项目,先后获评“湖北省旅游摄影创作基地”“湖北省旅游名村”(景区所在地骆马沟村)等。
荆州园博园
荆州园博园位于荆州市纪南文旅区,是第二届湖北省园博会举办地,园区占地面积1.03平方公里,分布45个展园,以楚文化为核心,由楚礼、楚艺、楚韵、楚耘、楚苑、楚风6个片区组成。景区中心楚风片区的中国楚文化博物馆以楚国八百年为轴线,通过声光电技术,从政治、经济、精神等多角度呈现楚文化千年历程。同时,景区还通过举办展园主题日、荆楚文化博览、新春灯会、草坪音乐节、国风文创集市、楚宫乐舞、荆楚粉画非遗展、花车巡游大狂欢等活动,增强景区的吸引力。
梁子岛生态旅游区
梁子岛生态旅游区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结合当地特色文化,打造了点将台、母子像、湘鄂赣军区司令部、朝阳园、关羽拴马桩、魁星楼、抗日炮楼、英雄纪念碑等代表性人文景点,景区于2004年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21年列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建设计划,2022年列入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鄂州市和湖北文旅集团“十四五”重点支撑项目。
荆门市极客公园
极客公园位于荆门市漳河新区爱飞客大道与漳河大道交汇处,是湖北首个航空主题公园。公园围绕航空文化特色、整合“海陆空”资源,设计布局航空文化展示带、滨水休闲景观带、静态飞机展示区、航空VR科技体验区、航空军事体验互动区、航空体育赛事区、航空研学拓展区,打造了幻境球幕影院、三栖模型基地、飞行营地、水上乐园、卡丁车等体验项目,先后获评“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等荣誉,是荆门市的文旅名片。
孝感市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爱漫文旅小镇
孝感市应城国家矿山公园·爱漫文旅小镇位于应城市西部旅游区,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依托应城独有的膏、盐、温泉资源和膏盐文化,打造了应城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爱漫温泉馆、爱漫马场、爱漫别院、爱漫生活馆、爱漫营地、爱漫生态农园等文旅项目,形成了以应城膏盐文化为依托,以爱漫文化为主题,集膏盐科普研学、温泉康养休闲、马场运动休闲、花海田园游乐和爱漫生活度假于一体的文旅融合型景区。
十堰市郧阳区汉江绿谷生态旅游区
十堰市郧阳区汉江绿谷生态旅游区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青龙村,总面积6.9平方公里,打造了以花园别墅、草原蒙古风情、星空帐篷为特色的3个主题庄园、5000亩百草园、1000余亩水上花海、3100多亩观光草原,是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开设了垂钓港、烧烤基地、露营基地、国防研学教育基地等休闲体验区,设置了卡丁车、高空秋千、水上游乐等20余项游乐项目。
湖北杏福园旅游区
湖北杏福园旅游区位于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是一处以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为基础,以台湾精致花卉宠物区、七迹湖度假慢生活区、湖乡亲水运动区和台湾休闲瓜果采摘区为主要功能区的旅游区。打造了科普馆、兰花馆、草花馆、立体栽培馆、共享厨房、风筝草原、粉红沙滩、植物迷宫、亲水乐园等旅游设施。有“杏福果物”“杏福年年”“杏福心田”“杏福乐活家”等多个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综合 | 湖北文旅之声、湖北日报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